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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局設秘書室、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專利處、商標處、人事室、會
計室。各組處室掌理事項,依照本局組織條例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