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本分局主管對屬員之平時生活素行,應嚴密查察,依據有關革新政風之要
求,加強考核,並將其品德生活優劣資料登入考核冊,密送人事室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