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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本分局各課、室領用物品、領用人應填具領物 (料) 單,經各課、室主管
核章後送第六課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