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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本分局主官 (管) 對屬員之平時生活素行,應嚴密查察,依據有關各項革
新政風之要求,加強考核,並將所得品德生活優 (劣) 資料登入考核冊,
密送人事室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