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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公司置主任秘書、總工程師、專門委員、正工程師、部經理、室主任、
部副理、室副主任、秘書、研究員、處主任、課長、處副主任、副研究員
、編審、工程師、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專員、副工程師、
幫工程師、課員、辦事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