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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設各部、室,分別掌理下列
事項:
一、企劃管理部:近、中、遠程計畫及經營政策之擬訂、管理制度及作業
標準之分析審訂、經營績效之分析、管理革新之推展、使用電腦處理
各項業務之設計、處理、控制及保管事項、技術改進、國內外技術合
作、工業安全衛生管理及技術行政等事項。
二、業務部:市場調查及研究、產品銷售、營業督導、國內外工程承攬、
原物料外購、車輛運輸經營、保養、整修及業務督導等事項。
三、營建部:營建工程之承建、發展社區工程業務及工業區之開發事項。
四、財務部:長短期資金籌措、調度、投資、租稅規劃、現金、有價證券
保管、出納、股務管理、資產管理及有關財務報告之編擬等事項。
五、研究發展部:全公司研究發展籌劃、技術引進更新等事項。
六、法務室:法律事務之研究、擬辦,涉訟案件之研議及執行等事項。
七、行政室:文書、印信、機要事務、一般行政事務、公共關係、新聞、
醫務、年度中心工作及重大案件之管制考核及不屬其他部、室之事項

各部室得視實際需要,分課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