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處水利規劃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所得依業務需要,以任務編組設規劃隊、試驗站,並各置隊長或主任;
所需人員均由本所調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