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各分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