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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資訊中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經濟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配合全國行政資訊系統之建立,特設置「經濟
部資訊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以負責本部及所屬各單位行政業務電
腦化計畫之推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