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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各辦事處設二科或三科,分掌第二條各款所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