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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資源統一規劃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水資源統一規劃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一人,為無給職,由經濟部部長聘
請有關機關首長及專家學者充任之。
委員會議,審議本會重要事項;開會時,由主任委員主席,主任委員缺席
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