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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各分處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庶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課、室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