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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第五條至第八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位之職系,依公務職位分類法及職系說明書,就經建行政、工業行政、工業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土木工程、一般工程、電子計算機、化學、藥事、紡織工程、冶金、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林業技術、法制、人事行政、地政、會計、企業管理、統計、一般行政管理及其他有關職系選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