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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臺灣製鹽總廠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財務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財務計畫之擬訂及財務報告之編審事項。
二、關於現金預算之編製與控制事項。
三、關於資金之籌劃調度與經費之核撥事項。
四、關於內外銷產品價款之結算及洽收事項。
五、關於土地及各項固定資產之登記、移轉、租稅、保險、調撥及出售之
處理事項。
六、關於現金、證券、票據、契據之出納與保管事項。
七、關於財物之涉訟事項。
八、有關財物之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