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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各事業機構激勵獎金審核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會置委員九至十一人,由部長兼國營事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左列機關代
表及人員核聘之:
一、行政院秘書處主管組組長。
二、行政院主計處主管局局長。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主管處處長。
四、經濟部會計長。
五、經濟部人事處處長。
六、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執行長。
七、專家三至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