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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公約所揭示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前項規定涉及國際法義務之履行,應依條約;無條約或條約未規定者,應本於互惠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