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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3 條
科學技術之研究發展,可應用於武器或其他國防設施,並涉及國家安全機
密者,應由研究單位協調有關單位依研究計劃與進度,商訂具體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