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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標準所稱私立學校,指依私立學校法核准設立之各級私立學校(以下簡
稱學校);所稱學術研究機構,指依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核准設立之私
立學術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