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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受刑人保外醫治經核准並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釋放後,其出監日期、保外醫治期間、嗣後展延期間及返監日期,監獄應通知指揮執行之檢察署,並報請監督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