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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羈押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看守所得辦理修復式司法相關宣導課程,並配合進行被告與被害人間之調解及修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