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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加害人強制治療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強制治療受處分人經法院、軍事法院裁定停止治療者,強制治療處所應於接到執行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書時,儘速將強制治療受處分人辦理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