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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教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學生之註冊與編級及課程之編排。
二、教學實施及習藝計畫之擬訂。
三、學生課業成績及習藝成績之考核。
四、學生技能訓練、技能檢定之規劃及執行。
五、學生閱讀書刊之審核。
六、院內出版書刊之設計及編印。
七、習藝場所之管理。
八、其他有關教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