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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輔導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被告之入所指導。
二、被告之生活輔導。
三、被告之性行觀察。
四、被告之文康、體能活動及其獎勵事宜。
五、新聞書刊閱讀、管理及所內刊物編印。
六、有關機關(構)、團體或人士協助推展輔導、演講及宗教宣導。
七、監獄委託辦理之假釋相關事項。
八、其他有關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