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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監獄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分監掌理事項如下:
一、受刑人之戒護。
二、管理員訓練及勤務分配。
三、受刑人飲食、衣著、臥具、用品之分給及保管。
四、衛生清潔事務之執行。
五、受刑人之行為狀況考察及獎懲之執行。
六、受刑人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
七、受刑人監舍、工場之查察及管理。
八、受刑人與進出人員身體及物品搜檢。
九、其他有關分監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