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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教化輔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調查分類、鑑別、個案調查、心理測驗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二、教化處遇、諮商輔導、文康活動業務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三、教育事項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四、假釋審查、維持、停止、廢止、撤銷之監督及審核。
五、累進處遇、縮短刑期等案件之監督及審核。
六、技能訓練與就業輔導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七、自營、委託加工、承攬、指定監外作業或其他作業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八、作業技訓設備、勞作金、獎勵金、慰問金之監督及審核。
九、其他有關教化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