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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矯正機關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研究發展之彙編、管制及考核。
二、矯正機關業務評鑑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三、國際矯正機關(構)之聯繫、交流及推動。
四、矯正人員教育、訓練、進修、考察之規劃、指導及監督。
五、矯正法規、制度之釐定、研擬及闡釋。
六、法制之諮詢、研究、分析及評估。
七、國家賠償、申訴及訴願事件之處理。
八、矯正資料之蒐集、整理及研究編譯。
九、矯正管理資訊系統之規劃、建置、推動及監督。
十、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