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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站:
一、國內安全調查及諮詢科。
二、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科。
三、經濟犯罪防制科。
四、肅貪科。
五、資通安全科。
六、人事室。
七、會計室。
八、各調查站。
九、各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