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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調查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標準適用於非刑事案件經法院囑託,或機關、團體或民眾申請之血緣關係鑑定,經法務部調查局(以下簡稱本局)受理者,依本標準之規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