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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國家安全維護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亂、外患防制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二、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三、防制境外滲透、社安防護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四、反恐怖活動、反武器擴散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五、組織犯罪防制之協同辦理。
六、國家安全維護工作手冊之編修與資料之建檔及管理。
七、其他有關國家安全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