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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福建金門戒治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統計室職掌如下:
一、關於統計業務之規劃辦理事項。
二、關於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彙編、分析事項。
三、關於各項統計報告、報表之提供事項。
四、關於資訊業務之規劃、協調事項。
五、關於案件表冊之歸檔、整理事項。
六、其他有關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