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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法人員轉任司法官審查成績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司法院為審查轉任最高法院推事之軍法人員成績,設軍法人員成績審查委員會。
轉任其他司法官之軍法人員成績,由司法行政部設軍法人員成績審查委員會審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