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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法律事務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民法、信託法規、財團法人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及執行。
二、行政程序法規、行政罰法規、行政執行法規、國家賠償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及執行。
三、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及執行。
四、鄉鎮市調解法規、仲裁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執行、業務之指導及監督。
五、各機關適用法規之諮商。
六、行政執行署業務之聯繫及協調。
七、各級檢察機關協助處理國家賠償事件業務之督導、考核。
八、其他有關法律事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