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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監獄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監獄掌理下列事項:
一、受刑人之調查分類。
二、受刑人之教化。
三、受刑人之作業。
四、受刑人之衛生保健。
五、受刑人之戒護管理。
六、受刑人之名籍、給養及保管。
七、其他有關監獄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