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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設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法務部調查局設計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掌理左列事項:
一、有關本局業務之設計事項。
二、有關本局工作計畫方案及工作成果之綜合審議事項。
三、有關本局業務計畫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