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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第三處分設三科,各科職掌如下:
一、第一科
(一) 關於海外學人與留學生回國服務就業輔導與機會之開拓等事項。
(二) 關於碩士以上青年短期專業訓練之規劃與辦理事項。
(三) 關於碩士以上青年運用短期研究名額之規劃與辦理事項。
(四) 關於海外學人與留學生回國服務後之聯繫與服務事項。
(五) 關於留學生家長之聯繫與服務事項。
(六) 其他有關輔導海外學人與留學生回國服務,以及碩士以上青年就業
輔導等事項。
二、第二科
(一) 關於海外學人及其團體之聯繫與服務等事項。
(二) 關於海外學人聯誼與學術研討活動及留學生就業問題座談會之籌辦
與協辦等事項。
(三) 關於海外學人及團體等聯繫資訊網路之維護與運用等事項。
(四) 關於青年交流活動之促進事項。
(五) 關於海外學人與留學生一般性之諮詢服務等事項。
(六) 關於本處綜合業務等事項。
三、第三科
(一) 關於海外中心簡訊之發行與海外宣導資料之規劃與製作等事項。
(二) 關於建立海外學人專長檔案之規劃、建立與運用等事項。
(三) 關於海外學人及留學生社團檔案之建立與運用等事項。
(四) 關於海外學人回國創業與引進新知新技之協助等事項。
(五) 關於海外學人及留學生回國參觀訪問活動之籌劃與辦理等事項。
(六) 其他有關高級人力資源之開發與運用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