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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基於尊重文化藝術專業及採購效益,應依補助機關之查核需要,就採購作業、履約管理、利益迴避及其他相關事項,訂定採購規範並公告,以利補助機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