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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文化內容策進院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文策院應定期辦理公有財產檢查,文化部並得視需要辦理不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