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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有及接受補助文化資產資料公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主管機關對所管有之文化資產資料,應登載其基本資料至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前項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上建置目錄,供公眾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