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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才培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科學潛水人員依據前條規定,申請換發合格證書者,尚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適合從事潛水作業之身體健康檢查報告。
二、申請換發前有從事科學潛水作業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