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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廣鼓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指增進國民水下文化資產知識,提升國民保護水下文化資產之素養及價值觀,促使國民共同保護水下文化資產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