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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文化中心公有財產,其管理人應登記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所生之收
益,為文化中心之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