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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文化中心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提出次年度工作計畫,並依第六條第二項
績效評鑑項目,訂定次年衡量指標、標準及年度目標值,報本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