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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協調一貫制學制之實施,得邀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組成諮詢委員會,提供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