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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藝術教育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各級主管教育、文化行政機關應考量社會需求,培育社會藝術教育人員及傳統藝術教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