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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傳統文化藝術,指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美術、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傳統匠師及其他傳統文化技能、藝能與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