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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財團法人應定期檢討各項給與支給基準之合理性,提董事會報告,並報本會備查。
財團法人應訂定人力組織編制規定,定期檢視人力需求,並報本會備查;如有異動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