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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園區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前條讓售價格,由管理局提出建議價格,並由本會邀請機關代表、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小組核定之。
管理局提出前項建議價格前,得委託會計師查核開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