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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科技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園區用戶應依環保相關法規實施用水回收率、排放率。
管理局得輔導園區用戶設置用水回收系統;對用水回收具實績成效之園區
用戶,得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