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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科技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園區管理局 (以下簡稱管理局) 應於每年定期邀集經濟部水利署、相關農
田水利會、中央氣象局、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 (以下簡稱園區
同業公會) 、自來水事業等相關單位,召開園區用水供需調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