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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技人才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科技人才於支援軍事勤務期間,應給予津貼;其給付標準,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民力徵用實施辦法規定辦理。